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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执罚 以法服人
引用本文:赵俊林,少峰.依法执罚 以法服人[J].道路交通管理,2005(3):11-11.
作者姓名:赵俊林  少峰
摘    要:一日,陕西省咸阳市一位出租车司机,驾车过路口右转弯时绕人行道行驶,某交警大队执勤交警以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按简易程序给予罚款100元的处罚。司机对此不服,以“处罚依据不符,不在交警的职权范围”为由,向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行政复议。交警支队法制部门经过询问调查取证,认为司机的违法行为属实,交警大队决定处以100元罚款是适当的,但是执勤交警出具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内容有错。司机的行为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的规定,应当按照第九十条“违反道…

关 键 词:《道路交通安全法》  出租车司机  简易程序  交警大队  处罚依据  行政复议  交警支队  咸阳市  人行道  右转弯  陕西省  公安局  行驶  路口  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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