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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浚企业纳税筹划
引用本文:李米仁.疏浚企业纳税筹划[J].现代审计与会计,2011(2):31-31.
作者姓名:李米仁
作者单位: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东方疏浚工程分公司
摘    要:作为总承包类疏浚企业,所承担的营业税是不同的。例如,假设承接20亿元的工程,由于施工能力不足,采取6亿元租船模式,则总包方营业税计税依据为20亿元,营业税为20×3%=0.6亿元。同样的工程,若采取工程分包6亿元的模式,则总包方营业税计税依据为14亿元(20亿元-6亿元),营业税为14×3%=0.42亿元。两种模式营业税相差1800万元。

关 键 词:纳税筹划  企业  疏浚  工程分包  计税依据  营业税  施工能力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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