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条件及责任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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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曲道君.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条件及责任界定[J].现代审计与会计,2011(8):1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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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曲道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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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审计科研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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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县长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发现县里的经济指标是由县委、县政府共同承担,很多县域经济发展的决策都是县委决定,县委书记是县域内的最高决策者,经济责任审计决策力占很大的比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审计县长不审计县委书记,审计内容将不完整,也难以对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进行审计评价。另外,由于决策人和执行人分离,审计时不了解县委书记的情况,有一些较为重大的经济责任难以界定,一切责任都由县长承担,将失去审计的公正性。县委书记总揽全局,进行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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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责任审计 县委书记 审计条件 责任界定 同步审计 县长 县域经济发展 最高决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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