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力士手表被盗 保险公司赔付1.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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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梅礼成.劳力士手表被盗 保险公司赔付1.2万[J].标准化报道,20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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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梅礼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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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世界名牌手表“劳力士”在家中被盗,投了“安居综合保险”的失主要求保险公司按合同所列的“首饰”项目进行赔偿遭到拒绝。近日,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保险公司赔付陈先生保险金1.2万元。 据了解,2001年9月29日,武汉新洲区阳逻石油公司职工陈先生与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新洲支公司签订了2份《安居综合保险》合同。合同约定:对现金、首饰等家庭财产实行分项保险,约定保险期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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