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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亏损弥补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引用本文:刘斌,;刘灿辉.浅析亏损弥补的所得税会计处理[J].财会月刊,2007(6):33-34.
作者姓名:刘斌  ;刘灿辉
作者单位:[1]成都
摘    要:《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企业在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亏损时,就产生了未来可抵减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对于这一差异,《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发生的当期无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关 键 词:所得税会计处理  亏损弥补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企业会计制度》  纳税年度  暂时性差异  年度亏损  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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