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伪造食品生产日期行政处罚案”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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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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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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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上期案情回顾2002年9月,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群众举报,某企业正在冷藏仓库内伪造篡改库存冷饮产品的生产日期。执法人员随即赶往现场,当场查获生产日期被伪造、篡改的3000箱速冷食品。此批速冻食品的生产日期由原来的2001年11月17日,被篡改为2002年7月19日,保质期仍标注为一年。在此案的调查过程中,该企业提供了冷饮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经核实,检验报告系该企业临时伪造的。您认为此案该如何处罚,请谈谈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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