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不退少不补”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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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功仁
,澄清
,寿昌.“多不退少不补”如何?[J].价格与市场,2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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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功仁 澄清 寿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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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多退少补”是现时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代办费管理使用的一条普遍原则,就是说学期结束代办费结算有结余的,要退还学生,代办费结算超支的,由教育、物价部门审批同意后,再向学生补收。其他的可能还有一些尝试,如“多不退少补”,即结余部分不退还学生,结转到下学期“滚动使用”,不足的部分,由学校在下学期代办费征收时补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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