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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实现五大改革及其与发展的相互协调
引用本文:沈立人.努力实现五大改革及其与发展的相互协调[J].现代经济探讨,1994(10).
作者姓名:沈立人
摘    要:<正> 1994年是经济体制改革年。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的《决定》后,以五大改革一齐出台为标志,改革进入了整体推动、重点突破的新阶段。实施半年以来,应当说是初步达到了预期要求;也该看到,随着改革的深度、广度和力度的展开,其难度与日俱增。当务之急是努力实现五大改革之间的相互协调及其与发展的相互协调,在改革、发展、稳定相互促进的前提下,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宏观调控与微观基础的综合改革 五大改革的具体内容,曾有不尽相同的表述,较广义的是指财税、金融、投资和计划、外贸和外汇、国有资产和企业改革。这就遍及宏观和微观的各个层面,并与培育和发展包括生产要素市场在内的市场体系相对接。一般认为,明确产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整个改革的中心环节和微观基础,建立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不能缺少的条件。两者必须相互配合、同步前进。否则有可能相互制肘、出现脱节。深化改革的难度,难就难在不可分割的综合性。 传统体制的基本特征是政企不分即宏微不分,政府以指令性计划直接控制企业的产供销和人财物等经营活动,越过或绕过市场,政府行为支配着企业行为,整个经济以政府为主体。转向市场体制,关键一着在于政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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