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析《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产妇之死咎于权利滥用
引用本文:张军亮,王燕.析《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产妇之死咎于权利滥用[J].金卡工程,2008,12(6).
作者姓名:张军亮  王燕
作者单位:东南大学法学院07级硕士研究生,江苏南京211189
摘    要:“男子拒签致产妇死亡”案件对社会的触动,暴露出了我国患者知情同意权适用上的无序。在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基础之上要充分发挥医生的医疗裁量权;同时,应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予以细化。

关 键 词:知情同意权  医疗裁量权  医患关系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