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多年的经济快速持续发展,银行卡已经成为我国居民普遍使用的金融工具之一,我国的银行卡分为信用卡(又称贷记卡)和借记卡两种,具备透支功能的为信用卡,不具备透支功能的为借记卡。据统计,目前,我国境内已有6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了银行卡业务。截止2011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发行银行卡24.3亿张。在发卡量增长的同时,持卡消费金额和比例也有较大增长。但随之而来的银行卡领域的各种纠纷也日趋增多,持卡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矛盾层出不穷,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而且侵害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金融机构在金融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因此,现行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地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目前金融管理机构亟待完成的一项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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