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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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6年第18号《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7月13日商务部第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和工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5日起施行。部长薄熙来主任马凯部长周永康局长谢旭人局长王众孚二○○六年九月十二日第一条为了规范零售商的促销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零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零售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促销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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