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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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条为规范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资金使用与管理,促进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顺利实施,提高投资效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重点规范和管理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含国债专项建设资金,下同)。商业银行贷款、政策性银行贷款、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的资金管理另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公益林建设项目、商品材建设项目和转产项目。第四条公益林建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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