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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惩罚性环境损害赔偿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作者姓名:刘恩媛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33;上海政法学院,上海201701
摘    要:由于环境损害事件影响广泛、受害人众多,发达国家法院在审理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时经常会判处惩罚性赔偿.传统民法认为,惩罚性赔偿具有"准刑法"性质,因此各国大多会拒绝承认与执行惩罚性赔偿判决.文章指出,随着环境法的发展,国际上出现了承认惩罚性判决的趋势.但惩罚性判决明显违反中国的公共秩序,中国应该拒绝此类判决的执行.

关 键 词:环境损害  惩罚性赔偿  判决承认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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