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信息归集范围宽窄的利弊与调整 |
| |
引用本文: | 郑令晗,黄碧云.信用信息归集范围宽窄的利弊与调整[J].西部金融,2022(9):87-92. |
| |
作者姓名: | 郑令晗 黄碧云 |
| |
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 |
| |
基金项目: | 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信用法治的概念内核、生成基础与秩序格局”(19YBQ099);;湘潭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2020BSQDF41); |
| |
摘 要: | 信用信息归集范围过宽既具有提升政府监管效率、减少市场交易成本、降低市场交易风险等积极影响,也具有限缩个人自由空间、增加信用信息归集利用成本和安全风险、降低信用信息的准确度等消极影响。信用信息归集范围过窄,既具有降低信息侵权风险、节约信息归集成本等积极影响,也具有降低政府监管精准度、增加市场交易成本和风险、降低多主体协同监管效率等消极影响。为此,需要对信用信息的归集范围进行调整:对于个人信用信息,适当限缩范围以保护个人隐私;对于企业信用信息,适当扩张范围以提高信用监管效率。
|
关 键 词: | 信用监管 社会信用 个人信用信息 企业信用信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