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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待遇是否属于工资范畴?
引用本文:程丽珍,栾居沪.带薪年休假待遇是否属于工资范畴?[J].山东劳动保障,2015(Z1):52-53.
作者姓名:程丽珍  栾居沪
作者单位:聊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摘    要:【案情简介】李某自2006年1月1日起入职某公司工作,2013年8月31日因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公司未安排年休假,李某实际也未休年休假。李某2013年11月向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008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待遇。

关 键 词:年休假  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  仲裁时效  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  福利待遇  正常工作期  惩罚性赔偿  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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