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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在广播电视广告业务中的应用
作者姓名:胡嵛然
作者单位: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财务审计部
摘    要:2017年7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突出强调主体确认收入时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确认金额应该反映主体因交付该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获得的金额,并设定了统一的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以广播电视为代表的传统媒体是一个特殊行业,兼具公益和经济双重属性,广告收入是其主要收入来源,文章试就新收入准则在广播电视广告收入核算中的应用进行解析。

关 键 词:新收入准则  广播电视广告业务  应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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