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理顺行社关系的一些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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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启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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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农行玉林市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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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农业银行逐步实行了企业化管理,信用社也逐步加强了“三性”建设.本文笔者就当前行社关系中必须明确和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谈点粗浅看法.1984年8月《国务院批转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报告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农业银行要加强对信用社的领导,不宜改变信用社的隶属关系.”中共中央1985年1号文件又再次重申:“信用社必须遵守国家金融政策并接受农业银行业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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