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证据》的日期可精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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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樊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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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们使用的《审计证据》 纸上有4个日期;一是提供证据人 一栏中的日期;二是被审计单位或 部门签注意见并盖章一栏中的日期;三是取证人一栏的日期.四是复核人一栏的日期。通过我们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我认为前三者可以合并成一栏,签属一个日期即可,因为在取证时,前三者是同时进行的。复核人可以单列日期,因为审计工作实践中一般都是取证之后再进行复核,如发现疑问,再下被审计单位核实。这样一 来,《审计证据》上的四个日期就精 简成两个日期,简化了取证手续,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审计证据》的日期可精简@樊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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