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修改《注册会计师法》的三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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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连德.对修改《注册会计师法》的三点建议[J].审计理论与实践,2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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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连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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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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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 民共和国注册 会计师法》(以 下简称《注师 法》)自1993 年颁布至今已 过8年,在这 期间,《注师 法》赖以存在 的理论基础和 实践基础已发 生了很大变 化,新的市场 经济环境需要 《注师法》作出 相应的修改, 从立法角度进 一步规范CPA 执业行为,整 顿会计市场秩序。拟修改的《注师法》与旧的《注师法》相 比,主要是明 确:CPA的法定业务、基本职能、后续教育、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承担审计法律责任的形式等问题。另外,笔者认为还应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l.增加对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保护条例 《注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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