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契约选择初探——以福建、江西“护林联防协会”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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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丽萍 王文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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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福州,350108;福建教育学院管理系,福州,350001 2. 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州,3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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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 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 福建省软科学研究重点资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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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运用契约理论对福建、江西护林联防协会发展的稳定性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各种不同形式的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各有优势的。研究认为:在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中,合作契约和合作组织类型的选择必须根据不同产品、不同生产阶段的实际,对要素契约和商品契约的比较优势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而非单纯地追求越为紧密、复杂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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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商品契约 要素契约 组织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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