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的规章制度法院才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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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振东.怎样的规章制度法院才认?[J].现代商业银行,2017(4):9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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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振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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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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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般而言,人民法院应该在四个方面对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分别是合法性、合理性、溯及力、优先性。某公交公司根据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发生交通安全事故,除承担相关责任和按照公司规定比例承担直接损失外,考核经济损失超过200000元(含200000元);或发生致人死亡事故的,公司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舒某驾驶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承担次要责任,某公交公司以舒某发生交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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