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虎”祸国三宗罪 |
| |
引用本文: | 单士兵.“大老虎”祸国三宗罪[J].中国报业,2013(10):77-77. |
| |
作者姓名: | 单士兵 |
| |
摘 要: | 随着薄熙来、刘志军案的尘埃落定,随着中石油原掌门人、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及其一班爪牙的落马,有关谁是“苍蝇”谁是“老虎”的说法,似乎暂时告了一个段落。仅以落马的“大老虎”而论,其罪恶已然罄竹难书。其一,拉山头、聚弟兄,把某个领域、某个行业、某个部门、某个地方事实上变成了具有黑社会性质的帮派团伙。朋党现象自古有之,若君子上位,则聚拢其周围的都是君子,此乃国之幸也。
|
关 键 词: | 老虎 黑社会性质 尘埃落定 薄熙来 刘志军 中石油 蒋洁敏 原主任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