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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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长林.浅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J].经济问题,2003,3(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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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长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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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辽宁 抚顺 113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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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切生产要素都是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这是十六大确立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原则的重要依据。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是生产要素所有权或占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方式。按贡献参与分配的生产要素,不仅包括非公有生产要素,而且主要包括公有生产要素。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收入,并非都是非劳动收入,非劳动收入也并非都是剥削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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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产要素 财富源泉 实现形式 指导意义 |
文章编号: | 1004-972X(2003)06-0002-03 |
修稿时间: | 2003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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