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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计量器具应按《规定》办
引用本文:朱志强.使用计量器具应按《规定》办[J].中国技术监督,2001(9).
作者姓名:朱志强
作者单位:河北承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摘    要:1993年10月,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出台了《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至今已8年了,可是我们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要求使用计量器具现象还比较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使用的计量器具精度等级达不到规定要求。 2、使用的计量器具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 3、使用的计量器具质量达不到要求。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宣传工作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到位;计量检定工作中没有真正的负起责任,对商户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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