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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期满收回”的双重悖论
作者姓名:孙瑞灼
摘    要:这注定是一个引发无数争议和轩然大波的消息。据《扬子晚报》1月16日报道,2011年上海土地交易市场首拍在上周平淡落幕,但预申请须知中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这一“史无前例”的规定,在业内又掀起了继《物权法》之后,新一轮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该如何处置的争论。

关 键 词:土地使用权  悖论  交易市场  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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