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平等意义上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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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孟俊红.论平等意义上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J].生产力研究,2011(12):4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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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俊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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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河南教育学院,河南郑州450046 [2]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上海2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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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华东政法大学2010-2011年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项目“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研究”(101018);河南省2011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非货币出资问题研究”(11240044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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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城乡一体化要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城市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到平等对待,实现自由流转。但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存在特殊性,无法与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同质意义上平等。我们只有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偿化、有期限、去身份、去社会保障功能,才能实现平等意义上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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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同质化 特殊性 流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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