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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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农办(农工部、农委、农工委、农牧办)、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农业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为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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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共中央国务院 农村集体土地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 农村工作 办公室 财政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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