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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重大项目用地指标实行点供点供指标不得超过项目用地总面积的30%
摘    要:为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安徽省重大建设项目点供用地计划指标管理办法》,规定设区市在使用完年度用地指标的情况下,为启动急需开工的重大建设项目,可向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用地计划指标。下达的点供用地计划指标不得超过项目用地总面积的30%,且最高不超过200亩。

关 键 词:安徽  重大建设项目  用地指标  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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