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股份制是信用社改革的突破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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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红,文晰.实行股份制是信用社改革的突破口[J].农村金融研究,199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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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红 文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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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农业银行成都市分行
(陈红),农业银行成都市分行(文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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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股份制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改革的深化,打破了股份制企业姓“资”的禁锢,使信用社实行股份制有了现实可能。 农村信用社是合作金融组织。合作制经济组织与股份制企业有明显的区别:(1)股份制是将分散资金集中规模使用,而合作制是为成员提供廉价服务。(2)股份制的参加者可以是单纯的企业资产持有者,而合作社的参加者必定是劳动者。(3)股份企业的产权结构是按份共有,合作社的产权结构有一块不可分割的公有部分。(4)在利润分配上,股份制实行按股分配,合作社则强调按劳分配。(5)在决策方式上股份制实行“一股一票”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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