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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经新闻
摘    要: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关于提高部分棉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国税发2001]74号)”。通知指出,为增强我国棉纺织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决定自20001年7月1日起,将纱、布的出口退税率由15%提高到17%。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注明的海关出口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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