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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完善粮食合同定购“三挂钩”中挂钩油分配使用的政策建议
作者姓名:辜栋梁
作者单位:仁寿县农业局
摘    要:为了保护和鼓励农民生产和交售粮食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粮食合同定购,中央采取了“适当减少合同定购数量,扩大市场议价收购比重”,并对签订合同的农民实行粮肥,粮油和粮钱“三挂钩”,确保合同兑现。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农民获得了好处,起了积极作用。但“三挂钩”办法也还存在一些弊端。特别是其中挂钩油分配使用中的矛盾更为突出,亟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笔者建议,对挂钩油的办法改为“按定购任务,指标到户,议价供应,提高(定购)粮价”。就是根据农户的定购数量,计算指标,油源由区、乡掌握,议价供应。并将议价与平价之差额用来提高定购粮价。一支一收,农民也不吃亏。如我县1987年挂钩油2,240吨,按县物价部门规定的议价1,335元一吨计算,议、平价之差价款合计为1,646.4万元。全县每斤定购粮可提高0.106元。这一方法的好处是:(1)简便易行,符合实际,群众欢迎。(2)可提高合同定购粮“身价”,刺激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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