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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政府审计结果公告的风险防范
作者姓名:李瑛  孙菲
作者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01
摘    要: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依法行政的得力手段,它顺应了国际审计的发展潮流。但审计结果公告是把双刃剑,做好了有利于维护国家审计机关的权威性,扩大审计结果的利用范围及效果,做不好会使审计机关陷入被动,遭受公告风险引致的不利后果。为此,对其成因进行分析,积极探索审计结果公告风险的防范举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 键 词:审计结果公告  审计机关  风险防范
文章编号:1005-913X(2007)09-0085-02
收稿时间:200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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