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政府审计结果公告的风险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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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瑛 孙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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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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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依法行政的得力手段,它顺应了国际审计的发展潮流。但审计结果公告是把双刃剑,做好了有利于维护国家审计机关的权威性,扩大审计结果的利用范围及效果,做不好会使审计机关陷入被动,遭受公告风险引致的不利后果。为此,对其成因进行分析,积极探索审计结果公告风险的防范举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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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计结果公告 审计机关 风险防范 |
文章编号: | 1005-913X(2007)09-0085-02 |
收稿时间: | 2007-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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