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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新税政框架
引用本文:刘振宇,刘颖. 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新税政框架[J]. 涉外税务, 2001, 0(2): 39-42
作者姓名:刘振宇  刘颖
摘    要:在最近的几十年中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已经成为在国际税务计划方面的超前国家,尤其是对于那些持股公司、金融公司、经营许可证交易的公司而言.由于免征预扣税和适用荷兰王国的税政协定(以下简称BRK),它以低税率政策吸引了很多海外公司.也正是因为这些优惠政策,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已经被许多国家认为是"避税港".因此,它们中的很多国家开始提出以反泛滥立法来消除国际机构在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所得到的利益.所以荷属安的列斯群岛迫于OECD国家的压力开始要修改其税收政策.为了得到国际上的认可并且最终能够与OECD国家缔结税务条约,荷属安的列斯群岛于1995年宣布将按照OECD国家的标准来修改其税收政策,并预备将这次改革和BRK的修订同步进行.


New Tax Framework in Netherlands Antille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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