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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重视对企业未达帐项的监督检查
作者姓名:王伟光  仲乐平
作者单位:山东省莱州市商业局(王伟光),山东省莱州市商业局(仲乐平)
摘    要:未达帐项是指企业与银行之间由于双方收付结算凭证传递方式和入帐时间不一致,导致一方已入帐而另一方尚没入帐的款项。近几年来,由于有关部门忽视了对企业未达帐项的监督检查,有的企业或个人利用银行与企业在资金入帐上的“时间差”弄虚作假,调节利润,甚至挪用公款,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会计核算秩序,造成经营成果不实、会计数字失真、以至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其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1.利用未达帐项隐瞒亏损。为了掩盖其经营上的问题,隐瞒其亏损,他们把当期已经发生而应列入费用的贷款利息以及通过银行结算支取的运杂费和工资等款项,不进行帐务处理,空悬在企业未达帐项上,人为地扭曲了企业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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