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教学与法律思维培养 |
| |
引用本文: | 杜建明.法理学教学与法律思维培养[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综合版),2009(6):92-95. |
| |
作者姓名: | 杜建明 |
| |
作者单位: | 内蒙古财经学院法学系 |
| |
摘 要: | 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它是法学的基础理论、一般理论和法学方法论,法理学的这一学科特点和基本功能使法理学教学必须明确教学目标,即与法理学的基本功能相适应的法律思维培养,通过法理学的教学和学习培养学生的制度性思维、权利性思维和实践性思维,从而使法理学教学变成自觉的理论活动和教学实践。
|
关 键 词: | 法理学 基础理论 法律思维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