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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地方政府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引用本文:孙坚.论我国地方政府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魅力中国,2010(28):165-165.
作者姓名:孙坚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广西桂林,541000
摘    要:一、行政问责的内涵 研究我国地方政府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并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就必须弄清楚行政问责是什么,为什么要进行行政问责。多数学者认为,责任政府理念及践行是行政问责的起点,建设责任政府要求政府必须迅速、有效回应社会和民众的基本要求,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种基本价值理念。而行政问责制正是建设责任政府的题中之意。它是指特定的问责主体,针对各级政府及其行政人员基于其工作职责而作出的行政行为监督和审查,对由于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绩效和行政秩序,贻误行政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依据法定程序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关 键 词:行政问责制  地方政府  责任政府  现代民主政治  行为监督  政府问责制  行政相对人  有效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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