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信息选编(四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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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6月30日联合发布《关于证券公司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59号),根据《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及《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实施办法》,对证券公司风险处置过程中遇到的个人债权甄别难题及相关各方的责任给予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各地政府应严格按照《收购意见》及《实施办法》加快个人债权甄别确认工作,准备好地方收购资金,并尽快将甄别确定结果及其明细情况、甄别确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反馈托管清算机构和当地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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