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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所社机构调整的做法与效果
引用本文:蒋世润.我区所社机构调整的做法与效果[J].广西农村金融研究,1992(9).
作者姓名:蒋世润
作者单位: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
摘    要:今年五月中下旬,区分行组织了几个工作组,分赴百色、河池、柳州、南宁等地,对所社机构调整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各地反映,合理调整现有所社机构是我区农村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有利于充分发挥人、财、物的效能,是实现科学管理,优化经营的必由之路。 一、所社机构调整的概况和基本做法 1989年下半年以来,我区部分支行根据区分行提出的“四统一、一兼顾”的原则,对一些商品经济不发达,业务经营长期达不到既定效益,又无法保证安全经营和规章制度执行的所社进行了机构调整。据不完全统计,到今年四月底止,全区已进行机构调整的所社有131个。归纳起来,各地所社机构调整主要有三种形式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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