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暴利税”背后的代价
摘    要:从2006年3月26日开始,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开始按比例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这就是俗称的“暴利税”。2007年12月6日,国家发改委首次公布了向石油行业征收的特别收益金数额:2007年前三季度征收金额410亿元,当时预计2007年全年将征收600亿元以上。

关 键 词:利税  石油开采  国家发改委  企业销售  石油行业  征收  收益  收入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