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价格鉴定风险控制探讨
作者姓名:高洋
作者单位:天全县物价局
摘    要:鉴定结论作为证据法上的证据种类,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民事诉讼法第63条、行政诉讼法第31条规定的证据表现形式之一。价格认证机构接受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委托,对委托机关办理案件中价格不明、价格有争议或价格难以确定的涉案财物进行价格评估、计算、确认而形成的价格鉴定结论,同其他价格证据相比,有着特殊的证明力。

关 键 词:价格鉴定  风险控制  国家司法机关  证据种类  行政执法机关  鉴定结论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