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投资收益处置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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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建新.事业单位投资收益处置探讨[J].中国农业会计,2007(9):1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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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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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财政部科研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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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事业单位投资收益处置的现状
我国现行有关投资收益处置的法规和制度主要有《企业财务通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但没有明确规定事业单位投资收益该如何处置。就目前而言,比较刚性的规定有:要求对收益提取职工福利基金30%,提取职工奖励基金20%,剩余50%作为事业发展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用于收益处置的部分不能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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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事业单位 投资收益 益处 《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企业财务通则》 职工福利基金 国有资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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