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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应不断发展农户信用贷款
作者姓名:胡绍忠 邹晓芳 刘学友
作者单位:人行桦南县支行
摘    要:农村信用社对农户发放信用贷款是其性质所决定的,是服务“三农”的需要,也是自身发展的需要。但在实际中,有些信贷资产质量偏低、经营效益较差的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在发放支农贷款中,为了单纯地追求贷款的安全性,防止新贷款损失和不良贷款的增加,其主管部门片面地追求贷款100%回收率,不发放信用贷款,只发放联保贷款和抵押、担保贷款。

关 键 词:农户信用贷款 农信社 农村信用社 服务“三农” 信贷资产质量 支农贷款 经营效益 不良贷款 贷款损失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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