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基金 如何补偿──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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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石刚.补偿基金 如何补偿──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思考[J].林业财务与会计,1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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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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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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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森林法》的一个重大突破,就是确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法律制度。这无疑给林业的建设和发展开辟了新的财源,为现有的林业基金制度的完善注入了新的活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以下简称补偿基金)集长期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之统一,应市场经济条件而产生,它向社会宣告:“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的公平原则,为林业长期低投入高产出的不合理现象讨回了一个公道,从法律上确定了林业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其意义已远远超出了补偿基金本身。补偿基金的确立为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证,喝彩之余,也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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