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息资本化计算方法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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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灿峰 刘贤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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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规定,专门借款利息开始资本化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当停止其借款费用资本化。因此,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只涉及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至停止资本化这段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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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借款利息资本化 方法探讨 专门借款利息 借款费用资本化 企业会计准则 资本化金额 资产支出 固定资产 状态 使用 预定 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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