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国外实践及对我国的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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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毕思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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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淄博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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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市政公用事业是指对包括城市供水、节水、供热、供气、公共交通、排水、污水处理、道路与桥梁、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和城市绿化等在内的城市公共设施的投资建设、维护和经营。根据萨缪尔森(Samuelson)的定义,公用事业并不同时具备消费的非竞争性(非拥挤性,Non-rivalness)和收益的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两个基本特征。因此城市公用事业的产品属于准公共产品范畴,而准公共品是一个范围广泛、并无确定边界的领域。由此可见,公共品与私人品是从物品本身的属性方面来界定的,而不是根据哪个部门提供来界定,也与具体供给方式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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