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动态传真
摘    要:农村劳动力参加转移培训可享受财政资金补贴日前财政部发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参加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各省示范性培训的人员,中央财政将按照平均每期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的重点是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产粮大省、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等。并明确指出,培训补助资金由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共同承担,以地方财政为主。

关 键 词:农村劳动力 培训工作 中国 领导干部 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收费管理 商品准入制度 扶贫资金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