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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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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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事我国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有关税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从事我国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应按税法及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二、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是指企业通过购买、吸收入股等方式,从我国境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取得我国境内其他企业的股权、债权、实物资产以及由上述资产组合的整体资产(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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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外商投资企业 外国企业 金融资产处置业务 重置资产 税收政策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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