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改制后粮食流通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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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建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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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阜宁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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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资产变现的顺序对单一企业而言,一般来说应根据资产的性质来确定,只能是先变现非经营性资产,后变现经营性资产。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的特点,一般粮食流通企业都具有专用的仓库、货场、码头等粮食收储设施,且与办公场所相连,其非经营性资产都是为经营性资产服务的,不可分割的,一般非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一起租赁使用。但实际操作上,发现其中出现很多违法乱纪问题。一、故意压低租赁价格从资产租赁情况看,许多资产的租金很低,特别是专用的仓库、货场、码头等粮食收储设施及办公场所,有的一年所得的租金甚至连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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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改制 粮食流通企业 国有资产 监督 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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