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立法经验与法制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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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电器电子产品用量的增加及产品周期的缩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大量产生,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美国、德国、日本、荷兰、瑞士等结合本国国情建立了不同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模式。我国2009年颁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2012年,我国废弃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正式成立,应当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国情,进一步完善基金的征收、使用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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