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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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霍武.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提升监管执法水平[J].工商行政管理,20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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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霍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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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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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两年来,我们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工商局着力于市场监管模式、方法和机制的改革创新,以市场主体“经济户口”信息化管理为核心,全面实行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效能和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一、理清思路,建立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一)制定分类监管办法,完善网上“经济户口”。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工商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根据企业登记、年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谁登记、谁录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首先由旗县区工商局(分局)、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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